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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及實施細則

2025年03月18日 15:46 何朝麗 點擊:[]


複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規範化管理,全力确保複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根據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工作原則

(一)堅持全面考察。充分發揮複試的作用,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察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的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察。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二)堅持科學選拔。嚴格複試考核标準,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甯缺毋濫”,确保招生質量;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嚴格複試組織管理,做到科學設計、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結果公開,接受各方監督,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第二章 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複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

第三章 複試

我校分批次安排複試。2025年3月22日進行第一志願考生複試。

第2條一志願考生複試

(一)一志願考生複試資格要求

1. 符合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2. 初試成績達到2025年B類考生國家分數線。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 244分,單科(滿分=100分)≥30 分,單科(滿分>100分)≥45 分。

3. 複試采取差額形式,複試比例為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複試。

4. 複試名單确定。根據複試差額比例,按照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志願複試名單。第一志願複試名單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網站,由學院通知考生複試。

第3條複試資格審查

(1) 考生提交材料

複試報到時,學校運用“人臉識别”“人證識别”等技術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考生須配合進行;同時,考生須向招生學院提交滿足考生複試資格要求的證明材料用于複試資格審核:

1. 初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

2.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正反兩面)。

3. 學籍學曆證明材料。

(1) 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和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2) 往屆生: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和《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如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或未通過校驗者,須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1份;在境外獲得的學曆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3) 暫未取得畢業證的自學考試的本科考生(須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①須提供證明自考生考生身份的材料1份:如自考準考證、成績單等。

②提供就讀學校開具可如期畢業的證明或考生填寫可如期畢業的承諾書簽字并按手印1份。

4. 《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審表》1份(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的考生應由檔案托管單位提供)。

5. 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或複印件1份(原件須校級教務部門蓋章,複印件須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6. 綜合能力學業證明材料(一貫學業表現信息簡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職稱證書、各類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以及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支撐材料)。

7. 《誠信複試承諾書》原件1份(考生打印誠信承諾書,知悉承諾書内容,并親筆手寫簽名)。

8. 《拟錄取承諾書》原件1份(親筆手寫簽名)。

9. 複試費繳費成功的截圖1份。

特殊材料:

1.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還須提供《報考202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複印件1份。

2.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還須核查:

(1)應屆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交:戶口本(戶主、父母和考生頁)複印件1份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1份;《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僅适用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應屆本科畢業考生)》1份。

(2)在職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交:戶口本(戶主、父母和考生頁)複印件1份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1份;《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僅适用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在職考生)》;考生工作單位與考生本人簽署的勞動合同原件與複印件1份;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至複試當月連續6個月)原件1份;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發放工資的證明(至複試當月連續6個月)原件1份。

3.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須提供符合教育部相關加分政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4. 招生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學術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與複印件1份。

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須按照要求接受資格審查。考生須确保提交材料真實和複試過程誠信。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考核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或學曆學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列入不誠信考生名單,相關信息呈報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

考生在各專業規定的複試時間,持身份證和初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複試。未按時參加複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

(2) 繳納複試費

180元/人(桂價費函〔2011〕572号文),考生須在複試前完成繳費(請慎重選擇,繳費後因各種原因未參加複試者,已支付的複試費不退)。未及時繳納複試費的考生,不予參加資格審查。

繳費方式:使用微信掃描學校财務處生成的二維碼。

(3) 學院審查

時間: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15:00-17:30(一志願)

地點: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創新樓一樓大廳

學院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格審查複試資格,嚴把複試入口關。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複試。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及時退回,考生應及時補充提交,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複試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學院在複試過程中再次審核考生有關證件材料、核實身份;學科複試小組工作人員要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複試替考或作弊行為。

第4條複試方式

(一)2025年度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采用現場複試方式。

(2) 複試安排

複試批次

事項

地點

時間

候考室

一志願

筆試

學友樓203

3月22日9:00-11:00


面試小組(一)

創新樓301

3月22日14:00開始(請所有考生至少提前30分鐘到達候考室)

創新樓204

面試小組(二)

創新樓401

第5條複試内容

複試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業務考核、身心健康狀況等。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複試内容,學術學位重點考察學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其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的潛力。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要始終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的根本标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選拔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在對考生複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幹部、導師與考生面談,注重對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并作為錄取的一個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拟錄取名單确定後,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招生學院黨組織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必要時派專人去所在單位了解情況。要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現實表現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标準。對在職人員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生要注意其在校時的綜合一貫表現。

(2) 業務考核

1. 專業課筆試(專業素質和能力)

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類别)、專業(領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内容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由學院命題并組織考試,不得補考。數學專業筆試科目為《常微分方程》,應用統計專業筆試科目為《數理統計》。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2. 綜合面試(綜合素質和能力)

綜合面試是對考生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由學院組織考核。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入複試總成績。

主要是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核:

(1) 考生對本學科(類别)、專業(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

(2) 測試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 考察考生對所學專業的認識,以及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情況。

(4) 考生參與實習、競賽獲獎、參加學術活動及學術會議情況、參加計算機、外語水平考試等考試的情況等。

(5) 發表論文、授權專利、設計作品、獲獎等成果。

(6)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7) 治學态度、培養潛力、創新精神。

3. 外語聽說能力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同時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實際運用英語知識的能力,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英語聽說能力。滿分100分,計入複試總成績。

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總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 心理健康測試

心理健康測試由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學院聯合組織,采取網絡測試方式,測試時長約為20分鐘,測試結果不對外公布、不計入複試成績,僅供複試參考使用。

所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平台完成測試,否則不予進行其他環節複試。

(4) 體檢

拟錄取考生将在入學前由校醫院組織。體檢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号)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号)文件标準,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錄取。

第6條第一志願考生成績計算

(1) 初試成績的計算(精确到小數點後兩位)

采用初試總分計算初試成績标準分(即将初試成績轉化為百分制)。

初試成績标準分=(初試總分+加分值)/5

加分值:指考生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願者”項目之一符合國家相關加分政策獲得的加分值,下同。

(2) 複試成績的計算(精确到小數點後兩位)

1. 複試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成績×30%+外語聽說能力成績×20%+綜合素質和能力成績×50%。

(3) 總成績的計算(精确到小數點後兩位)

總成績=初試成績标準分×50%+複試成績×50%

第四章 錄取

第7條錄取規則

(一)按照學科(類别)、專業(領域)或研究方向,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錄取。

1.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專項計劃考生,總成績分别在各自專項計劃内單獨排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專項計劃每個專業進入拟錄取漢族考生最多1人,當全校進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拟錄取漢族考生人數超過漢族考生招生計劃時,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學校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确定拟錄取名單。

2. 除上述專項計劃外的其他考生(含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

3. 如總成績相同,按照以下規則執行:

(1) 複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2) 複試成績相同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二)錄取時,應參考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包括社團活動)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曆,獲獎情況、體育、藝術特長以及工作業績等情況。

1.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

2. 近5年以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公開學術刊物正刊上發表過報考專業領域相關學術論文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3. 近5年以來獲得過專業比賽獲獎、獎學金獲獎以及相關資格證書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三)所有考生隻能在參加複試的專業錄取,不得轉到其他專業錄取。

(四)學院各學科拟錄取人數應嚴格控制在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指标數内,不得超指标。各類專項計劃均包含在本單位的招生總規模以内,專項計劃專項使用,不得挪用。

第8條候補與補錄

考慮到會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錄取名單時,各學科可按照招生規模100%的數量确定候補拟錄取考生。當考生放棄拟錄取資格或該學科增加招生指标時,從候補拟錄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

第9條錄取類别

(一)非定向就業:按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二)定向就業:畢業後按定向協議就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錄取類别為定向就業。

1. 定向就業生須于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未簽訂者不予錄取。各學院拟錄取名單确定後,要及時配合研究生院簽訂相關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

2. 定向就業在職生,其人事檔案一律不轉入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不享受我校獎助學金待遇。

3.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

(1) 在讀期間,不得變更和解除定向就業協議。

(2) 畢業時,在職考生須回簽訂協議的定向就業單位工作,非在職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須回簽訂協議的少數民族地區地區,應屆本科畢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内就業。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其畢業資格、撤銷授予的學位。

(3) 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學校制作後,轉寄簽訂協議的定向就業單位發放,考生的學籍檔案等轉寄定向就業單位。

第10條不錄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複試任何一項(包括專業素質、實踐環節、綜合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思想政治理論、加試科目、複試成績)成績未達到60分的。

(三)體檢不合格的。

(四)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其它違反碩士研究生報考、錄取和入學有關規定的。

(五)未通過學曆學籍審核的。

(六)未經公示的。

第11條取消錄取資格的情形

(一)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

(二)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三)新生不能按時報到且無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的,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将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拟錄取名單公示期内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别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五)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被錄取後應按調檔函規定的時間轉入個人人事檔案,逾期不能轉入檔案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12條考生放棄拟錄取資格

(一)主動放棄拟錄取資格

已進入拟錄取名單的考生,可通過主動申請,聲明放棄拟錄取資格。

(二)視為放棄拟錄取資格

已進入拟錄取名單的考生,未按規定完成确認手續的,将被視為放棄拟錄取資格。

考生無論以何種形式失去拟錄取資格,都不可申請恢複,複試小組可從該複試學科的複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第13條保留入學資格

拟錄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況,可向我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審批同意後,保留資格1年。保留期滿後,需填寫《保留資格返回申請表》申請返回。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占用當年招生計劃。

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在我校拟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向相關招生學院提出申請并報研招辦審核。

第14條入學複查

入學後3個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包括全口徑照片複查、證件複查、檔案複查、資格複查、戶籍複查、享受初試加分複查,以及抽樣性的專業能力複試複查。包括初試和複試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複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曆與初試确認、複試提交的不一緻,或在初試和複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取消錄取、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 紀律要求

第15條違紀處理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複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實,誠信應試。考生須簽署《誠信複試承諾書》,且學校複試錄取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

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隐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複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考核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或學曆學位,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6條 監督與複議

(1) 實行監督制度

成立學校、部院兩級研究生複試錄取監督小組,負責對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監察,監督檢查須覆蓋複試錄取全流程、各環節。

(2) 實行複議制度

各招生學院複試前為考生提供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并确保暢通。考生如對學院複試錄取結果有異議,可通過學院公布的咨詢電話或郵箱進行申訴。如對申訴結果不認可,可向學院紀委投訴。經上述流程後,對學院的處理結果依然不滿意,可向學校紀委投訴,投訴材料應包含學院對申述和投訴的答複。不采納違規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内容作為複議材料。

各學院複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複試結果負責。在複試成績公布後3個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訴,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複試小組複議,若考生對複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複試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複議。

(三)聯系、監督方式

學院保護實名申訴、舉報者合法權益。學院受理申訴、舉報部門聯系方式:

研招辦聯系電話:0771-3265620電子信箱:1739600549@qq.com

紀委辦聯系電話:0771-3264782

第七章 其他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廣西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本辦法如與上級部門最新政策要求不一緻的,按上級部門相關要求執行。

(二)我校及學院将通過研招網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網頁、各招生學院官網、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





附件1:

筆試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應當全部安排在安裝有監控設備的考場進行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每個考場一般安排30位考生,每個考場須配備2名監考員。

2.監考員應在每場考試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場,按照統一規則安排考生座位,認真清理教室,确保每位考生座位周圍無書籍、資料以及其他與考試有關的物品。

3.監考員注意加強核對考生本人和有效身份證件,按規定對考生進行安全檢查和随身攜帶物品檢查,在開考前應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嚴防替考等各類考試舞弊行為。

4.監考員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維護考場秩序,制止違紀作弊行為;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監考無關和影響考生答卷的事情(如吸煙、打瞌睡、閱讀書報、聊天、抄題、做題、念題、串崗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不得暗示考生答題;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試時間;不得擅自發布與考試有關的信息和内容。

5.考生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在每場考試開考前20分鐘開始進場參加考試,主動接受監考員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随身攜帶物品檢查等。考試違禁物品應當統一存放在考場内指定的地點。

6.考生隻準攜帶規定的考試必需用品(如黑色簽字筆)參加考試,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手表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内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7.考生入場後,應當對号入座。考生在考場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号,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紙(卡),不準将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

8.開考15分鐘後,遲到的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開考後一小時到考試結束前5分鐘之間允許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9.終考前15分鐘内,考生不得上衛生間。考試過程的其他時間段,考生若要求上衛生間,每次隻能允許一名考生前往,并由一名監考員陪同。

10.考生如遇試卷、答題紙(卡)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印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向監考員詢問;涉及試題内容的疑問,監考員不得作任何解釋。

1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監考員發現考生有違紀、作弊行為時,應當立即制止,并做好取證工作。如考生影響考場秩序,可終止其考試,并帶離考場處理。

12.考試時間終了前15分鐘,監考員應當提醒考生注意考試結束剩餘時間。

13.考試結束時,監考員應逐一收取考生的試卷、答題紙(卡)、草稿紙等材料,檢查核對考生所填寫的姓名、考生編号是否準确。經監考員清點無誤後,考生方可離開考場。

14.監考員應及時填寫《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考場情況記錄表》,并在考試結束後與答卷一并交給所在學院指定的答卷管理人員。

15.監考過程中若發現考試違紀和作弊等異常現象,應及時取證,填寫《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違規考生記錄表》,同時制作《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違規考生處理決定書》,并應當及時将《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違規考生處理決定書》送達被處理考生。所在學院還應在當天内将《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考場情況記錄表》《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違規考生記錄表》和有關情況上報研究生院。

16.各學院應當及時拷貝并妥善保存考場視頻監控錄像資料。碩士研究生複試筆試科目的考場視頻監控錄像資料保存期限為考試結束後3年。




附件2

面試程序

1.考生憑準考證、本人身份證件于規定時間内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抽簽确定面試的順序,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者作缺考處理。

2.面試

(1)個人自述:主考官請考生自述個人經曆(個人基本情況、簡曆、學習工作經曆、實績、在所申請的專業曾經作過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研究生畢業後的就業目标等),同時宣布時間不超過3分鐘。

(2)進行英語聽說測試

考生根據考官提問,用英文進行回答。考官宣布英語聽說測試結束後進入下一環節。

(3)抽題:考生從題箱内抽取7道試題。

(4)回答試題:考生選定5道試題,主考官宣布答題時間,考生回答。考生回答時,考官可采取導入的方法逐步深入地向考生提問。

(4)臨時提問:考生答完規定試題後尚有時間,主考官可請評委臨時提問。

(5)考官打分:提問完後,每位考官根據考生在面試中的表現,按《面試評分表》的内容現場獨立評分。打分時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

(6)考生面試成績由複試秘書、監督員審核并簽字。

(7)考生退場: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場,同時工作人員提醒已面試結束的考生不要将面試内容告知等候面試的考生,學院還須安排專人将已面試完的考生與等候面試的考生隔離,并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場。

(8)公布得分:于考試結束後12小時内公布成績。

每位考生英語聽說測試和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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